今日打卡:利用“荐股软件”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相关规定 (1)提供涉及具体证券投资品种的投资分析意见,或者预测具体证券投资品种的价格走势。 (2)提供具体证券投资品种选择建议。 (3)提供具体证券投资品种的买卖时机建议。 (4)提供其他证券投资分析、预测或者建议。 向投资者销售或者提供“荐股软件”,并直接或者间接获取经济利益的,属于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,应当经中国证监会许可,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。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,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利用“荐股软件”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。 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利用“荐股软件”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,应当遵循客观公正、诚实信用原则,不得误导、欺诈客户,不得损害客户利益。 2.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利用“荐股软件”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,必须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》、《证券、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》、《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》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,并符合下列监管要求: (1)在公司营业场所、公司网站、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公示信息,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名称、住所、联系方式,投诉电话,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许可证号,证券投资咨询执业人员姓名及其执业资格编码;同时还应当通过公司网站公示产品分类、具体功能、产品价格、服务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等信息。 (2)将“荐股软件”销售(服务)协议格式、营销宣传、产品推介等材料报住所地证监局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。 (3)遵循客户适当性原则,制定了解客户的制度和流程,对“荐股软件”产品进行分类分级,并向客户揭示产品的特点及风险,将合适的产品销售给适当的客户。 (4)公平对待客户,不得通过诱导客户升级付费等方式,将相同产品以不同价格销售给不同客户。 (5)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,实现对营销和服务过程的客观、完整、全面留痕,并将留痕记录归档管理;相关业务档案的保存期限自相关协议终止之日起不得少于5年。 (6)通过网络、电话、短信方式营销产品、提供服务的,应当明确告知客户公司的联系方式,并提醒客户发现营销或者服务人员通过其他方式联系时,可以向本公司反映、举报,也可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投诉、举报。 (7)不得对产品功能和服务业绩进行虚假、不实、夸大、误导性的营销宣传,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客户承诺或者保证投资收益。 (8)产品销售、协议签订、服务提供、客户回访、投诉处理等业务环节均应当自行开展,不得委托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机构和个人代理。 真题精选 1、“荐股软件”是指具备下列()功能的软件产品、软件工具或者终端设备。 I.提供涉及具体证券投资品种的投资分析意见,或者预测具体证券投资品种的价格走势 II.提供具体证券投资品种选择建议 III.提供具体证券投资品种的买卖时机建议 IV.提供其他证券投资分析、预测或者建议 A.I、II B.III、IV C.I、II、III、IV D.II、III、IV 正确答案是:C 2、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利用“荐股软件”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,必须遵守()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。 Ⅰ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》 Ⅱ.《证券、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》 Ⅲ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 Ⅳ.《证券交易管理条例》 A.Ⅰ、Ⅲ、Ⅳ B.Ⅰ、Ⅱ、Ⅲ、Ⅳ C.Ⅱ、Ⅲ、Ⅳ D.Ⅰ、Ⅱ 正确答案是:D 3、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利用“荐股软件”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,应当遵循的原则不包括()。 A.风险收益匹配 B.客观 C.公正 D.诚实信用 正确答案是:A 解析: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利用“荐股软件”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,应当遵循客观、公正、诚实信用原则,不得误导、欺诈客户,不得损害客户利益。 文章来源:证券从业资格考试,微信号:zqcyks,由中国CIIA考试网【www.ciia.cn】整理发布,若需引用或转载,请注明来源!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