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概念:期货实物交割,是指期货合约的买卖双方于合约到期时,根据交易所制订的规则和程序,通过期货合约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,将到期未平仓合约进行了结的行为。 学习要点:1 实物交割分类 1.1 双方交割,是指期货交易的买卖双方都可以提出交割申请的交割方式,大连商品交易所、上海期货交易所都是采用这种方式; 1.2 卖方交割,是指只有卖方才有权利提出交割申请的交割方式,而买方无权主动提出交割。 2 实物交割的作用 2.1 实物交割是促使商品期货价格和现货价格趋向一致的制度保证; 2.3 期货价格最终与现货价格趋于一致,使期货市场真正发挥价格晴雨表的作用。 3 违约交割的认定 3.1 在规定交割期限内卖方未交付有效标准仓单的; 3.2 在规定交割期限内买方未解付货款的或解付不足的; 3.3 卖方交付的商品不符合规定标准的。 4 实物交割流程 4.1 买方申报意向:意向书内容包括品名、牌号、数量及指定交割仓库名; 4.2 卖方交标准仓单和增值税专用发票:卖方在18日16:00以前将已付清仓储费用的标准仓单及增值税专用发票交交易所。如18日为法定假日则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,若是20日,则卖方必须在12:00前完成交割; 4.3 交易所分配标准仓单:交易所根据已有资源,向买方分配标准仓单; 4.4 不能用于下一期货合约交割的标准仓单,交易所按所占当月交割总量的比例向买方分摊; 4.5 买方交款、取单:买方必须在最后交割日14:00前到交易所交付货款,交款后取得标准仓单; 4.6 卖方收款:交易所在最后交割日16:00前将货款付给卖方。 典型考题:【判断题】对不能用于下一期货合约交割的标准仓单,交易所按所占当日交割总量的比例向买方分摊。( ) A.正确 B.错误 答案:B 解析:不能用于下一期货合约交割的标准仓单,交易所按所占当月交割总量的比例向买方分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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